其他
拘10天!车停路中间还推搡民警,你摊上事了…
在路上行驶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是所有人的共识
但是
总有人选择“损人利己”
即使面对交警蜀黍的疏导
也非要我行我素的“对着干”
4月11日下午四点左右
会展西路车流很大
高新的蜀黍“奉旨”疏导中ing
结果执勤时发现了它☟
这辆蓝色无牌新能源汽车
想要右转进停车场
可是这位“不走寻常路”司机
钻空儿在旁边车道加塞
于是出现了车横在路中间等待的情况
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属于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
蜀黍怎么能放过这种
既违反法律,又不文明的行为呢
蜀黍上前让其立刻驶离
驾驶人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离开
张某
俺排了老长时间队了!
俺中午都没吃上饭
你通融通融……
蜀黍只想说
这些是你违法的理由吗?
按规矩排队、不能占道停车
指出了错误还不悔改
配合交警执法是每个驾驶人应尽的义务
蜀黍一直要求张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张某始终拒不出示、态度蛮横
并升级到辱骂、推搡蜀黍
然而蜀黍并不是“单兵作战”
蜀黍的“后援团”很快赶到“战场”
……
最终,张某因辱骂、推搡交警,阻碍交警执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当天张某就被送至济南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像这样占路停车不仅妨碍别人的正常行驶也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我们不能为了自己的一时方便而去破坏秩序造成别人的不便老师er们
可长点心吧
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与畅通
蜀黍一直在路上
服从管理
遵守法律
从你我做起!